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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听得又傻乐了一会儿,跑去衣柜前,把他的衬衣拿出来,往身上一套,站在镜子前面学莫越琛走路、说话。
偌大的房子,只有她一个人笑得像个二哈。像童心晚这种,掉进泥潭里还能把自己哄得很开心的人,世间少有。依她的话来说,不然呢?自己把自己愁死了,脸上肯定皱纹丛生,死得难看,阎王见你难看,就让你投个更难看的胎。不如死漂亮一点,阎王一乐,下辈子还让你当王后当公主。
反正她就是会自我安慰,人生一世,多喜多乐吧。谁还没有点难事,谁还不受点委屈呢?总统还有人想刺杀他,何况普通人。
童心晚的手指在他的衣服上拔动了会儿,突然想,应该给他整一套亮色的穿上,他的衣服全部都是灰灰的颜色,深灰浅灰老灰色,灰得一踏糊涂。
不然,给他弄一套淡粉的?莫越琛穿上那么马杀鸡的粉色,会不会挺好看的?再配上他冷酷的眼神,就能直接穿越进书里当上神了。上神都是冷冰冰的,用他们修长无情的十指,想掐死谁就掐死谁。
轰隆隆的几声巨响,打雷了,雨哗啦啦地往下落,敲打得人心里腾起一阵不安的燥意。
童心晚拧拧眉,走到窗边去看。她不喜欢下雨,一切都湿漉漉的,窗子都不能开,屋子里闷得让人透不过气来。
她穿着他的衬衣,光着两条腿,慢吞吞下楼去冰箱找东西吃。自打上回食物中毒,冰箱里的东西全部重新换过。她拿了盒樱桃出来,一边咬一边顺势把腿往冰箱上一竖,贴着冰箱压腿拉筋。
叮……
手机响了,她赶紧把樱桃一丢,跑回沙发前,抓起手机看。她在等莫越琛的电话。可惜的是,出去这么多天,除了第一天报平安,一个电话也没有主动打来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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