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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为自己坚持告御状的想法,感到欣慰,对陆铖泽这样的人,就不能报以期望。
大源帝偏头看向对陆铖泽面露不屑的女子,心里已有结论,但还是问道,“柳茹月,陆郎中所说,你可认同?你手上是否有婚书?”
“回禀陛下,民女的确是陆铖泽的娘捡回家的童养媳,虽无婚书,但成婚当日也是办了酒席,请了村人吃酒,村里里正、村长证婚的,民女在陆家也籍上有名,里正、村长都盖了章,存档于县衙。”
黄氏当年倒是想不花钱办酒,直接洞房便是,但她又不想坏了陆铖泽名声。
好歹陆铖泽当时也是童生了,黄氏也不确定陆铖泽将来是否能考上进士,留后就很重要了,若不办婚宴,从柳茹月肚子里出来的孩子将来很难被先生接受教书。
有了户籍,那便是良籍,生拉硬扯也不可能是通房,勉强说是贵妾,可穷人也没资格纳妾。
不过这都有转圜的余地,端看后面的证据如何。
这事,现在做不了文章。
大源帝心念一转,又问,“陆郎中,既然柳茹月不影响你娶妻,你为何还让家人杀害她。”
陆铖泽高呼,“陛下,冤枉啊,我绝对没有让家人杀妻,柳茹月自小在我家长大,被我娘当亲闺女一般养大,平日里都不忍心她干重活儿,怎么可能会杀她。”
太多反驳的话,柳茹月还来不及说,得等皇帝问,她才能回答,但小孩子可不管这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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